申嘉(头孢氨苄缓释胶囊),适应症为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胸腔感染。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感染。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分子式:C16H17N3O4S·H2O
分子量:365.41
性状
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的头孢氨苄胃溶颗粒75mg(效价)和肠溶颗粒175mg(效价)。
适应症
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胸腔感染。
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感染。
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
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
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
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规格
以C16H17N3O4S计算0.25g。
用法用量
口服:成年人及体重20kg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0.5-1.0g(2-4粒),一日二次,分别于早、晚餐后服用,体重20公斤以下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40-60m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应酌情减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本品具有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的作用,体外试验表明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各组链球菌、肺炎球菌以及部分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奇异变形杆菌以及流感杆菌具有较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葡萄球菌所产生的青霉素酶稳定,因而对青霉素耐药的金黄色葡萄菌亦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健康成年人餐后半小时口服本品0.5g后,血药峰浓度约为5μg/ml,半衰期为1.5小时。血浆中药物浓度维持≥3.14μg/ml的时间可达4小时以上。除脑和脑脊液外,本品的组织分布良好。
本品主要经肾排泄。口服后12小时内,尿中回收率在65%以上。
贮藏
遮光,密封,在凉暗处保存。
包装
铝塑泡眼包装,每板12粒,每盒1板。
有效期
二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255
生产企业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