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诫罚
行政处罚的一种
申诫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人给予的谴责和警戒。主要形式为警告和通报批评。警告主要用于情节轻微或未构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违法性行为,其作为一种正式的处罚形式,必须是要式行为,即由作出处罚的机关制作书面裁决。通报批评适用于具有较大危害的违法行为。申诫罚是对相对人精神上的惩戒,影响相对人的声誉而不涉及其他实体权利,其目的在于引起违法者精神上的警惕,以避免其再犯。对申诫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主要内容
(1)警告。它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者实施的一种书面形式的谴责和告诫。警告是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适用于情节轻微或未构成实际危害结果的违法行为。它既具有教育性质义具有制裁性性质。目的是向违法者发生警戒,避免其再犯。
(2)通报批评。是行政机关以公开、公布的方式,使被处罚人的名誉权受到损害,既制裁、教育违法者,又可广泛教育他人的一种行政处罚形式。通报批评比警告的适用范围广、影响大,对被处罚人的荣誉或信誉造成损害。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7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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