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号是专利局对已受理的专利申请所确定的申请编号。
申请日是向专利局提出符合受理申请条件的申请的日期。
对受理审查的申请,以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如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除申请人能提出证明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申请日;属于分案申请的(参见“一发明一申请”),每一件分案申请享有原申请的申请曰;享有优先权的,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申请人在提出申^后依专利法规定进行修改的,享有原申请日。
确定申请日的主要意义在于:
(1)作为衡量申请先后的标准;
(2)作为专利权期限及其他一系列有关期限的起算点;
(3)确定新颖性的时间标准;
(4)确定现有技术和外观设计的时间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