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是公民申请使用法律是保护个人的武器,在当今社会我们要学会知法,懂法,用法。拼音shēnqǐngfǎlǜyuánzhù。
援救事项
根据2003年7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
法律援助条例》,“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
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
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
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该条例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
公诉案件中的
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
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