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18)是2019年4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制定过程
修订背景
《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动力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09)发布于2009年,标准实施的八年间,电动摩托车技术标准体系变化巨大,动力蓄电池由铅酸向锂电池过渡、能耗从等速法向工况法变化、动力性能试验项目也有了很大变动,标准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内容均发生了重大改变。同时,随着中国电动自行车发展迅速,中国有关部门业已开始了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的修订工作,为配合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也亟需修订。因此,修订了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18)。
编制进程
2016年2月23日,在工信部装备司的组织下,于北京召开了快递专用车辆相关标准编制会议,会议对标准的草案进行了细致的讨论并形成相关修改意见。
2016年3月5-7日,起草组根据会议达成结论结合产品使用特性,进行相关技术指标的验证,并对标准的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第一稿标准草案。
2016年12月28日,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20162467-T-339)下达,项目周期12个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末任务下达后,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随即于2017年3月15日,在广州召开了电动摩托车标准研究工作组成立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正式开展《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动力通用技术条件》等三项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会后形成了本标准第二稿草案。工作组由19家行业相关单位22位专家组成(包括摩托车企业、电动自行车企业、电动汽车企业、电池企业、电机企业、检测机构和行业协会等)。
2017年8月,工作组在南京召开工作会议,对《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动力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会后形成了第三稿标准草案。
2018年9月17日,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1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9年4月1日,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18)实施,全部代替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09)。
修订依据
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18)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修订情况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18)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金浪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吉能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胡文浩、丁元虎、童晓敏、付俊俊、袁章平、贾东尔、宋轶男、徐恒、阮立、董经贵、徐枭、吴红杰。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18)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型号编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纯电动摩托车和纯电动轻便摩托车。
引用文件
参考资料:
意义价值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18)既可指导电动摩托车产品实际生产的技术规范,为企业设计、开发和生产电动摩托车提供技术指导,又可为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规范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具有广泛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参考资料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计划 -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09 09:13
目录
概述
制定过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