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系统是保证以电子商务为基础的网上交易实现的体系。 市场交易是由参与交易双方在
平等、
自由、
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基于价值的交换。网上交易同样遵循上述原则。作为交易中两个有机组成部分,一是交易双方信息沟通,二是双方进行等价交换。在网上交易,其信息沟通是通过数字化的信息沟通渠道而实现的,一个首要条件是交易双方必须拥有相应
信息技术工具,才有可能利用基于信息技术的沟通渠道进行沟通。同时要保证能通过Internet进行交易,必须要求企业、组织和消费者连接到Internet,否则无法利用Internet进行交易。
在网上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在空间上是分离的,为保证交易双方进行等价交换,必须提供相应货物配送手段和支付结算手段。货物配送仍然依赖传统物流渠道,对于支付结算既可以利用传统手段,也可以利用先进的网上支付手段。此外,为保证企业、组织和消费者能够利用数字化沟通渠道,保证交易顺利进行的配送和支付,需要由专门提供这方面服务的中间商参与,即电子商务服务商。
电子商务整体结构分为电子商务应用层结构和支持应用实现的基础结构,基础结构包括三个层次和两个支柱。三个层次自下而上分别为网络层、多媒体消息/信息发布层、一般业务服务层,两个支柱分别是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三个层次之上是各种特定的电子商务应用,可见三个基础层次和两个支柱是电子商务应用的条件。为不失一般性,在此仅对电子商务的基础结构作概括说明。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信息化的推进,中小企业已经拥有或正逐步建立属于自己的网上商城系统和ERP系统。但国内中小企业在电子商务和ERP系统建设中进销存软件仍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商城系统与ERP系统分裂,没有统一规划和设计;两个系统下的采购数据、销售数据和财务数据不能够进行整合,整体数据欠缺一致性和完整性;软件、硬件无法充分共享,造成资源浪费等。
对于企业来说,电子商务和ERP系统就像战场上的前线与后方,两者关系密切、息息相关。比如,企业内部通过网上商城获取用户订单后,能够立刻将订单信息传递至内部的ERP系统,用以采购、计算、财务、进销存软件等各部门之间组织协调,核算库存、资金和销售。倘若前端商城系统与后台ERP系统脱节,就会导致信息流和数据相对封闭、独立,无法流通、整合,
电子商务平台获得的订单信息、市场信息无法传递至后台ERP系统,前后台信息完全脱节。
这样的后果便是企业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不能够有机统一,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在进销存软件不能得到保证,中小企业内部之间重复着冗余的工作,不能对用户需求作出迅速及时的响应,工作效率下降、运营成本上升,有百害而无一利。
进销存软件通过ERP系统与
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对接,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并且对企业整体来说都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可实现网店系统进行商品信息、会员信息、仓库和库存、订单等内容的同步管理,达到统一管理配置、简化用户操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创造价值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