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作曲
为剧目创作富有人物个性和剧目特色的电视音乐
电视音乐的创作者,电视音响艺术的创作者之一,他的任务是调动一切专业技术手段,为本剧目创作富有人物个性和剧目特色的电视音乐。
电视作曲区别于其它作曲的突出特征,是他的创作必须基于电视剧本提供的思路,基于导演的艺术总设想,并且考虑到录音师的声音总谱。作曲用音乐来表情达意、烘托、刻划。如利用音乐的节奏变化、配器的手法变化来抒写人物的内心世界;利用贯穿全剧的主旋律的变化,以加强主题、情节和段落情绪的渲染。
电视作曲的创作依据是剧情主题,剧目的风格样式,以及声画结构上的某些特殊要求。这种限定为作曲提出最初的界定,他的创作构思受此约束。之后,进入创作阶段。在总谱完成后,进入音乐录音阶段。音乐录好后,作曲的任务便宣告完成。
电视作曲一般不需跟摄制组,除非特殊需要。多数是在图像剪定后全面展开创作。当然,此时的工作是基于摄制组的主创人员统一认识基础上的创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2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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