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电视节目的制作过程就是
电视艺术诞生的过程。现代电视的发展与当年电影发展有着十分惊人的相似之处。特别是电视剧、
电视专题节目等与艺术影片、新闻科教影片更为接近。历史地看,电影、电视都是伴随着社会科学技术发展应运而生的产物,它们在大的方面都具有相同的社会传播功能。不同的是,电视技术随着时代科技的飞速发展为“电视”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确定”了自己的特殊位置,向人们展示了电视的特殊属性——以直接介入人的思维,参与人的日常生活状态与人们朝夕相处。
由此,了解和掌握“电视制作过程”的有关情况,有利于从本质上认识各类电视节目的性质,进而准确地把握
电视艺术的社会传播功能。
简言之,就每个接受电视节目信息的个人而言,“电视”是人们凭借“声”和“光”的科技效益来感受认识社会认识世界的又一艺术形式。我们且称之为“第八艺术”。这其中的“声”、“光”,就是电视制作的两大主要内容,是创作人员凭藉其电视文化方面的修养,调动专业技术手段进行艺术创作的主要内容。声、光的制作就职人们认识“电视”,接受“电视”的关键所在。这个“创作”的内涵可以包容天底下、世界上或者人类正在控求的微观、宏观等一切领域。人类所从事的各种活动几乎都可以通过电视技术赋于电视表现行为的各种手段,以更新更妙的姿态展现在世人面前。因此,人们能够“观”其千变万化,“闻”其神秘莫测,“感受”其间种种难以忘怀的情绪变化等。但这一切的前题仍然是——电视节目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