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察看
行政处分
留用察看是指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职工所给予的一种行政处分。即对职工采用的保留一定期限职务或厂籍以便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恢复为正式职工的一种行政处分。留用察看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而尚未达到开除程度的职工,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
术语介绍
职工在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给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低于职工本人的原工资,具体数额由所在单位确定。留用察看期满后,表现好的,准予恢复为正式职工;表现仍然不好的,予以开除公职。设置留用察看行政处分的目的,在于对犯有严重错误的职工给予一个悔改的机会,促使他们改正错误。所以,在留用察看期间,要对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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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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