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笏叟(jī hù sǒu)是仅次于
脂砚斋的《
红楼梦》第二大评批家。他是何许人,历来也有几种观点:(1)他是脂砚斋的另一化名;(2)他是
曹頫的化名;(3)他是《
红楼梦》的作者,等等。这些观点也是须得商榷的。
人物资料
从脂评中,我们大致可以得知畸笏叟其人的以下材料:
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
朽物一枚,宁不痛杀! “朽物”、“老朽”是畸笏惯用的自称,他在这里哀悼已经去世的“脂砚”等诸子,足证脂砚与畸笏不可能是一个人。
第二十七回红玉对
贾芸心怀私情,又巴不得去侍候凤姐,庚辰本有两条相连的眉批:
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坠)儿,便是却(确)证,作者又不得可也。己卯冬夜。
此系未见‘
抄没’、‘
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
前一批虽未署名,但明确系年“己卯冬夜”。庚辰、甲戌两本第二十——二十八回有系年“己卯冬夜”的朱笔眉批二十几条,其中第二十四回一条不仅系年而且署名“己卯冬夜脂砚”,可知它们都是“脂砚”于“己卯冬夜”所批。
脂砚误把
红玉看作“奸邪婢”,把她跟偷玉的良儿和偷
虾须镯的坠儿相提并论。畸笏不同意脂砚的看法,他在“丁亥夏”署名作批道:脂砚这样看待红玉,是因为尚未读到后三十回贾府“抄没”、红玉“狱神庙慰宝玉”等章的缘故,等读到了,就不会把红玉骂作“奸邪婢”了(脂砚是随看随批的,“非从头至尾阅过”)。这里,畸笏署名批驳、纠正脂砚的系年批,畸笏与脂砚怎么可能是一个人?
(二)畸笏的年龄较长,当是雪芹、脂砚的长辈
畸笏自壬午年(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以后就自称“畸笏老人”、“老朽”、“
朽物”、“叟”,至少已年逾花甲,在六十岁以上。而该年曹雪芹的年龄至多在47至48岁(按“壬午除夕”雪芹“年未五旬而卒”);脂砚卒于“甲申”末、
下年初(乾隆二十九——三十年,1764年底),存年大概在54至56岁之间(见拙稿《脂砚斋辨》)。据此,若按壬午年畸笏至少已六十岁推算,他的年龄至少比作者雪芹大出十二、三岁,比脂砚至少大出六——八岁还多(实际上,这位“老朽”的年龄在壬午决不会仅只六十岁!)。再说畸笏屡屡以“老人”、“
朽物”自称,而脂砚则只自称“小子”,看来畸笏比雪芹、脂砚不仅在年龄上大出一截,而且在辈份上也长了一辈。
前一批者“常村”乃雪芹“其弟
棠村”一名的讹写。后一批曰“可从此批”,全然一副裁定者的派头,这又是“畸笏叟”批语独具的特点;而能有这个资格,并且毫不谦恭地以此自任,这又显然是棠村、雪芹、脂砚(他们是平辈)的长辈。同类的批语还有:
第五回对描写
警幻仙姑“方离柳坞”一赋,甲戌本眉批曰:“此赋则不见长!”第一回脂砚称赞作者的“开卷一篇立意,真打破历来小说窠臼,阅其笔则是《庄子》《
离骚》之亚。”畸笏却批曰:“斯亦太过!”(甲戌本
眉批)
畸笏的批语多为眉批,这两条眉批的裁判式语气跟“可从此批”的署名批同出一辙,可知亦是畸笏批。他对作者与脂砚居然如此不客气地加以评判、贬褒,这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只能说明畸笏乃是作者、脂砚的长者无疑。
十三回
秦可卿临终托梦给
王熙凤,说到“若应了那句‘
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脂批道:“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
甲戌本眉批)”
第二十二回贾母出谜语说“猴子身轻站树梢”又有脂批道:
“树倒猢狲散”是
曹寅常说的话,清代施瑮在《隋村先生遗集·病中杂赋》诗末自注里曾说,“树倒猢狲散”是曹寅当年“拈
佛语对坐客”所云,这位批书者也曾亲耳听过曹寅说此语,并且记忆犹新。曹寅病故之年是1712年,如果脂批所说三十五年确实,那么此批语当最迟写于1747年。批者反复引用这句话,既有对曹家家事的哀伤感慨,又暗示了小说中贾府彻底败落的结局。从
批语的口气看,应是畸笏所做无疑。据已经迷失的
靖本第四十一回眉批有“丁丑春,畸笏”的落款,可以看出畸笏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也曾批阅《石头记》,事隔五年后,开始大规模批阅,庚辰本有壬午年(1762)畸笏批语42条,其最后的批语纪年是丁亥年(1767),有27条。靖本有辛卯年(1771)批语一条,推断也应是畸笏叟所批。如果这些推测属实,那么畸笏批阅《石头记》前后历经二十多年,直到作者去世以后,还在孜孜不倦地整理批阅。在壬午年以后的批语内或落款中,畸笏亦自称畸笏叟、畸笏老人、
朽物、老朽等,大致可以认为是上了年纪的人。畸笏这个名字非常古怪,“笏”的一般意义是官员上朝时手持的奏板,而“畸笏”究竟何意,目前还有很多争论,暂且不提。畸笏曾亲身经历过康熙南巡的盛事,第十六回甲戌本有回前总批:
“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
康熙皇帝曾六次南巡,其中四次都是由任江宁织造的曹家接驾,畸笏经历过这些往事,所以认为书中借元妃省亲写康熙南巡,这些场面
曹雪芹并未赶上,其创作小说的素材来源应是由这位亲身经历过的知情人提供的。康熙第六次也是最后一次南巡在康熙四十六年(1707),仍以
江宁织造府为行宫。五年后的康熙五十一年(1712)
曹寅病故,畸笏曾亲见接驾并且亲耳听过曹寅说的“
树倒猢狲散”,曹家接驾时畸笏不可能很小,那样几十年以后就不会对往事如此记忆犹新,假设他当时只有10岁或更小些,那么到了丁亥(1767),已经是将近70岁了,自称为“叟”、“
朽物”当是不为奇怪的。从
批语的纪年或所述往事来看,很多批语是畸笏所作,如前面引用过的“西堂产
九台灵芝”的批语,还有第八回贾母给秦钟一个荷包并一个
金魁星,甲戌本眉批道:
从“今尚记”三字可以看出,这应是很久以前的往事,也许作者幼年时曾有过“金魁星”的玩物,畸笏印象很深,批书至此不禁触动了往日的回忆。畸笏的批语经常流露出这种对往事的过度悲痛,如 “宁不悲夫”、“肠断心摧”、“宁不痛杀”、“大哭失声”、“叹叹”等,可见这位老人对曹家往事记忆犹新,今昔对比,悲痛万分。也正是这位老人,对“西”字异常敏感,见“西”字就鼻酸落泪。如靖本第十三回,说到
秦可卿的丧事,“另设一坛于
西帆楼(按:它本做“
天香楼”)上,有眉批云:
“何必定用“西”字?读之令人酸鼻!”
第二回
冷子兴演说
荣国府提到“后一带花园子里面树木山石”,甲戌本有两条问答式的侧批颇耐人寻味: “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
前一批语应是批者所作,后一条似作者的回答,为何批者、作者单单对一个“西”字如此敏感呢?原来曹雪芹祖父
曹寅自称“西堂
扫花行者”,其书斋就名“西堂”。曹寅对“西”字情有独钟,他的花园叫西园,家里还有西轩、
西亭、西池,难怪这位曾经是曹家兴衰见证的畸笏老人一见“西”字就欲坠泪。曹雪芹也深知此情,为避免引起这位老先生伤感,故没有使用“西花园子”。更明显的例子在第二十八回,宝玉等人在冯紫英家宴会上喝酒。宝玉道:
“我先喝一大海,发一新令,有不遵者,
连罚十大海,逐出席外与人斟酒”,有两条批语:
大海饮酒,西堂产
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
庚辰本眉批)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
甲戌本侧批)
批语中直接提到了西堂,批者当年亲身经历过这些事情,如今早已时过境迁、物换人非,怎不让他悲痛感叹呢?如果没有这些脂批,我们在读《
红楼梦》时恐怕绝不会有这样的联想,因此这样的批语也只有当事人批得出,绝不会是后来的读者所加,正是这些脂批,更加重了《红楼梦》的悲剧气氛。尤其是对曹家的败落,畸笏更是刻骨铭心,甚至怀有一种自责心理,如前面引用过的“
树倒猢狲散”的批语,还有如第十三回凤姐分析
宁国府中弊病,提出五件事,批语道: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痛血泪盈面。”(
甲戌本眉批)
“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
庚辰本眉批)
曹家彻底败落在1727年,下数三十年,正是1757年丁丑,也正是畸笏批阅《石头记》期间,这大概是批者联想到曹家当年的实际情况与此类似,因此造成败家的悲剧,故而“血泪盈面”。从语气看,俨然是以一个家长的身份对曹家败落的原因进行反省和悔过。畸笏叟对《
红楼梦》的创作产生的一个最大影响莫过于“命芹溪删去”“
天香楼一节”,甲戌本十三回回末总批有:
“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不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春。(
庚辰本回末总批)
据此,我们可以看出,曹雪芹原来的回目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位“老朽”证明这是作者的“史笔”,也就是说类似的事件曾发生在当年的曹家,畸笏大概是怕家丑外扬,因此借口可卿托梦有功,“姑赦之”,命作者删去有关文字替当事人遮丑。现在我们读这一回总感觉
秦可卿死得不明不白,其实我们看到的是违背了作者本意的文稿。从“因命芹溪删去”的口气看,畸笏应是作者的长辈,这个命令带有不容质疑性。不过曹雪芹对这个“命令”并不情愿,虽然删去了直接文字,但还留下很多“疏漏”。秦可卿死后,书中写道:“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甲戌本眉批:“九个字写尽
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到了程高刻本则把“疑心”改为“伤心”,一字之差,失之千里,作者地下有知,也要伤心!还有“秦氏之丫鬟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侧批道:“补天香楼未删之文”。为
秦可卿超度时,“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 ,这是作者故意保留的“疏漏”,却有侧批云:“删却,是未删之笔。”俨然是“老朽”发现了痕迹,再次责令作者删改干净。
还有秦氏死后通过贾珍的反常态度也能感到秦氏死得蹊跷,这都是作者既要服从“命令”又不心甘情愿而采取的周旋办法。在这一改稿事件中,脂砚斋的态度是和作者保持一致的,时时暗示“
天香楼”的原稿内容,而畸笏对此显然有些恼火,语气颇有些居高临下、不容质疑。关于“命”字是否就是长辈口气,也有一些争论,周汝昌先生反对畸笏叟是长辈,举出第五十回“即景联诗”中的例子,说黛玉让宝玉联诗、湘云建议罚宝玉做《
访妙玉乞红梅》时,用的都是“命”字,所以不能认为“命”字就是长辈语气。但是我们仔细看即可发现,这回中的“命”字带有督促、惩罚的意思,是要无条件接受的,那么对曹雪芹的写作能进行如此影响的应还是其长辈,况且曹雪芹也采取了不得不妥协的周旋办法,显然是被“压服”的。即使从畸笏的年龄推断,也当是作者长辈无疑。不过此条批语包括此类批语是否确定是畸笏叟所作,并无确切证据。
历史终于定格,甲戌本、庚辰本等带有早期脂砚斋批语的抄本,透过二百多年的时空,再次展现在世人面前,而且再也不会失去,使我们今天仍能知道当年有一些叫脂砚斋、畸笏叟、棠村、杏斋的人,在《
红楼梦》里同样倾注了毕生的心血。否则我们也许永远都不知道这些名字,理所当然地认为《
红楼梦》就是程高本现在的样子;这些批书人又是如此古怪,对自己的姓名、性别、与曹雪芹的关系守口如瓶,甚至故弄玄虚,仿佛在故意掩盖什么,又象是在故意展示什么。所发现的这些抄本也是零落不全,难窥全貌。历史就是这样,想要让你知道,却又不肯都给你,对于长眠地下的“一芹一脂”,究竟是幸耶?还是不幸耶?他们何时才能“遂心于九泉”?
身份之谜
脂砚斋和畸笏叟是脂评的主要撰写人,在《
红楼梦》的早期抄本上,有脂砚斋署名或系年“己卯冬(夜)”可以肯定为其批语者有七十条,署“畸笏(叟,老人)”的评语或 系年“壬午”、“丁亥”等可以确定出于其手的共九十四条。而今存甲戌、己卯、庚辰本均题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己卯、庚辰本又有“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的题记,故今存约三千条左右的脂评大多数应为脂砚所批。畸笏叟与脂砚斋到底是一人是二人?其身份如何? 目前意见还未能统一。
脂砚斋说
周汝昌、王利器、吴世昌等红学家主张此说,即畸笏叟是
脂砚斋的另一化名。
脂砚斋就显然是两个人了。只是靖本迷失,尚无确切不移的直接文献证据。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脂砚斋于甲午年(1774年)仍然在甲戌本中作批语。
畸笏和脂砚的身份及其与
曹雪芹的关系问题,也有诸多不同的说法。认为脂砚即畸笏者,或谓其即作者曹雪芹之续妻,小说人物
史湘云龄官纨绔 曹頫说
此说为多数红学家所公认,
戴不凡、
蔡义江、赵冈、陈钟毅夫妇、王利器、朱淡文、皮述民、夏荷、徐恭时、曾保泉、
刘梦溪、
林冠夫、
郑庆山、
胡文彬、
马瑞芳等众红学家认为畸笏叟是曹頫的化名。红学家们举出了如下理由:
纳尔苏妃,亦即
曹頫之姊。 小说中的元春就是以她为生活原型的。
⑷
靖本曹寅病故,未满三年其子
曹颙又突然病死,
曹頫由康熙帝特旨入嗣并继任
江宁织造曹雪芹天香楼靖本曹頫在乾隆三十六年(1771)还活着,其时他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
作者说
此说来自于甲戌本
凡例中的“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因畸笏叟是《红楼梦》故事的经历者,故被认为是《红楼梦》的原作者。其主要理由:
(1)甲戌本凡例:“作者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作者称《
红楼梦》的故事是自己所经历过的,畸笏叟屡称“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余旧日目睹亲闻”,也是他亲身所经历过的。而且作者的惭愧悔恨之情与畸笏叟时常大哭的愧疚情绪完全相同。
(2)第二十四回,眉批醉金刚一段,写醉金刚借钱给贾芸,极慷慨尚义,庚辰本眉批道:“余卅年来得遇金刚之样人不少,不及金刚者亦不少,惜书上不便历历注上芳讳,是余不是心事也。壬午孟夏。”畸笏叟不忍心注明他所经历过的现实人物的名字。
(3)第九回,写闹学堂,叙被
薛蟠勾搭上手的两个妩媚风流多情的小学生香怜和玉爱,说:“亦不知是那一房的亲眷,亦未考真姓名,”夹批云:“一并隐其姓名,所谓具菩提之心,秉刀斧之笔。”
(4)第五回,在
秦可卿“宿孽总因情”之后,甲戌本双行夹批:“是作者具菩萨之心,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
第十三回庚辰本批语:“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春。”
第十三回,靖本批语:“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余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季春。笏叟。”
根据甲戌本、庚辰本和靖本批语的彼此对照,很明显“余”畸笏叟是作者。
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