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委员会是一个社会团体组织,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负责人以及部分业务骨干组成。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与病案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组成
1/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负责人以及部分业务骨干组成,由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下设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病案质量评审。
2/
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根据医院的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
病案管理委员会向医院办公会负责,医务科为其日常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病案的书写质量管理,承担归档病案的编号、归档、借阅、保管等责任,并依法提供复印服务。
职能
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全院病案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制定全院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与落实新的《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与标准,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判细则。
3/
责成病案质量评审组定期组织对医院现住院病人病案、归档病案以及门诊病历的质量及各种处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具体奖惩意见;
4/
制定病案质量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制度,强化职工的质量意识,确保甲级病案率在95%以上,杜绝丙级病案;
5/
制定本院病案管理制度,审定全院医用表格的印制,并监督实施。
6/
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
推进相互间的密切协作,
促进病案书写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