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三往复」指的是
白居易在元和十年(公元八一五年)赴江州司马任、元和十五年(公元八二0年)自忠州刺史返及长庆二年(公元八二二年)赴杭州刺史任的三次行于
商山道的经验。于
商山道上汲汲于名利的
白居易,一生在商山道上的往返并不仅止于这三次;他多次的往返,显示商山道是与
白居易毕生关系最密切的一条道路之一。白居易在
商山道上之作所呈现的自然景物取向,就是白居易人格意志的呈现,铺陈行迹的道路和白居易本身的契合度甚高,这些作品正是引导我们去理解白居易心志的最佳途径。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号香山居士。贞元十六年进士,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缉拿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被贬为江州司马。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通俗易懂,相传其诗作要老妪听懂为止。与元稹并称“元白”,与刘禹锡首开中唐文人倚声填词之风。有《白氏长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