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楼鲁迅故居[Báiyúnlóu Lǔxùn Gùjū] 位于越秀区白云街道辖内。建于 1924 年,曾为邮政部门职工宿舍。1927 年 3 月 29 日至 9 月 27 日期间,鲁迅先生曾在此居住,因位于白云路,故名。占地面积 837.5 平方米,有房屋 1 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三层楼房,坐北朝南,外立面呈西式风格。房屋平面呈梯形,楼下有螺旋式楼梯。鲁迅先生当时租住的是西段第一道门二楼的一厅三房。鲁迅与好友许寿裳各住一房,许广平与女工合住一房。鲁迅在此潜心写作,编著成《朝花夕拾》《而已集》。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主要景点
白云楼鲁迅故居是一座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三层楼房,面朝东南,平面呈梯形,西南拐角处原来曾挂有“白云楼”字样横匾,今已不存,现在西南和北面的墙壁上还有好几处“白云楼”字样的残迹。楼房建于1924年,面积大、房间多,立面呈现西式风格。在西墙第一道门上有“邮局”字样,证实当年曾被邮政部门使用过,并用作邮政部门职工宿舍。
文物保护
1979年12月19日,白云楼鲁迅故居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广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