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狐
2006年陈瑞演唱的歌曲
《白狐》是由孙红莺作词,李旭辉作曲,陈瑞演唱的歌曲,于2006年4月在网络上发布,后收录在陈瑞于2007年10月18日发行的同名EP《白狐》中。由于版权问题,陈瑞对EP收录版歌词进行了修改。
歌曲创作
1997年,孙红莺在笔记本里写下诗歌《苦命的狐》。2004年8月,她将这首诗改名为《最后的祝福》,并发表在红袖添香网站的个人文集里。2006年3月10日,她对诗歌进行了重新修改和创作,最终将其定名为《白狐》,并以“玉镯儿”为笔名发表。网友“绿柳”看到这首歌词后,便拿给合作伙伴李旭辉(网名“枫林”)看。李旭辉在一周内为歌词谱曲并制作了试唱小样,然后上传到个人主页。3月底,陈瑞录制了该曲,并于4月以网名“走过”将其发布。
《白狐》走红后,盗版现象猖獗,许多唱片公司未经孙红莺同意,甚至未署名便出版了这首歌。之后,在网友的提示下,孙红莺才去注册了版权证。飞旗唱片的制作人吕燕卫得知《白狐》在网络上悄然走红,但孙红莺却并未因此获得任何收益,于是与她签署合约,飞旗唱片以3万元的价格买走了《白狐》的词作版权。
2006年,世纪金典的李继宏联系李旭辉买断了《白狐》的曲作版权,之后他又联系陈瑞安排录音。2007年春节之后,世纪金典正准备大力推广经过包装的《白狐》,然而陈瑞却毅然选择了解约,并签约了鸟人艺术。由于没有歌词版权,鸟人艺术通过网络证词的方式修改了原版歌词,并在词作者上署上了陈瑞的名字。得知此事后,孙红莺向鸟人艺术发了一封律师函,但迟迟未得到答复。之后,陈瑞主动与孙红莺联系,在进一步商谈的基础上,孙红莺同意了作品授权。2008年4月,飞旗唱片与鸟人艺术达成了协议,同意将歌词一半的财产权利转让给鸟人艺术。
歌曲歌词
发行信息
发行版本
版权信息
《白狐》的词版权在鸟人艺术和飞旗唱片,曲版权则在世纪金典。
歌曲鉴赏
《白狐》以其凄美、幽怨的曲风感动了许多人。陈瑞磁性的声音讲述着滚滚红尘中一只为了爱的成全而无悔选择放弃和离开的白狐,其独特的韵味恰倒好处地表现出歌曲的意境。该曲的歌词意境优美,而陈瑞稍带沙哑的声音与歌曲细腻委婉的旋律相得亦彰,弥漫交织出轻柔悠扬、渺茫如梦的感觉。正如很多神话故事里一样,白狐代表的爱情,也是如此令人惋惜,陈瑞的歌声,恰如其分地将那种欲爱不能,欲罢还休的爱情演绎得淋漓尽致。
重要影响
争议事件
2007年7月,吕燕卫在看电视剧《聊斋志异2》时,发现片尾曲《白狐》的词作者居然是孙红莺,词曲的授权方是世纪金典,他马上意识到对方侵权了,因为《白狐》的词的著作权就在飞旗唱片,而他从来没有授权给过这部电视剧。2008年7月5日,飞旗唱片与鸟人艺术一同将世纪金典和电视剧的制作方上海益通公司和上海影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6.4万元。2008年9月,法院一审判决侵权成立,判决电视连续剧《聊斋志异2》片尾曲中未经许可使用含有《白狐》歌词的歌曲,被认定构成侵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
翻唱版本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6 19:33
目录
概述
歌曲创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