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莽,男,
汉族,安徽临泉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
阜阳市红旗中学校长。
人物履历
曾任颍州区教育局挂职副局长,阜阳第十五中学校长、红旗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
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任颍州区教育局局长。
曾任颍州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曾任阜阳市红旗中学校长。
违纪调查
2024年2月,白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阜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4年9月,经中共阜阳市委批准,阜阳市纪委监委对阜阳市红旗中学原校长白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莽身为一名在教育系统成长起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有“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自觉,但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背离组织要求,隐瞒不报个人房产,在组织函询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将应由个人、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加重群众负担,损害群众利益;擅自决定超出规定范围违规设立内设机构;不重视家风建设;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白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重损害当地教育系统政治生态,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阜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白莽开除党籍处分;由阜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中共颍州区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其颍州区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通报
2024年9月,阜阳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包括阜阳市红旗中学原副县级校长、颍州区教育局原局长白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3年至2024年,白莽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酒水、购物卡、提货券等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多次在节假日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赴多地游玩,旅游产生的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白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白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担任职务
阜阳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安徽省第八届党代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主要成就
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53篇,参与编写课本、教参、基础训练、竞赛辅导等教材或教辅用书12部。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师德先进个人、基础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教坛新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首批学科带头人、精神文明“十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