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羊传·隐公五年》:“百金之鱼公张之。”
何休注:“百金,犹百万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万钱矣。”
3.《
西京杂记》:
淮南王安(
刘安),著
鸿烈二十一篇。鸿,大也。烈,明也。言大明礼教,号为《淮南子》,一曰《
刘安子》,自云:字中皆挟风霜。
扬子云以为(
扬雄字子云):一出一入,字直百金。
公孙宏(亦作
公孙弘)著《
公孙子》,言
刑名事,亦谓字直百金。
4.南朝·梁·
沈约《应诏乐游苑饯吕僧珍》诗:“超乘尽三属,选士皆百金。”
6.明·
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七十二回:“临去,解佩剑以授渔翁,曰:‘此先王所赐,吾祖父佩之三世矣。中有七星,价值百金,以此答丈人之惠。’”
7.清·
田兰芳《明河南参政石■袁公(袁可立子
袁枢)墓志铭》:“号於众曰:‘能杀一渠者,予金百;杀骑卒者,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