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教案
1876年5月22日发生于建平县的杀害事件
皖南教案,时间光绪二年,地点安徽建平县,结果判决无罪。
光绪二年(1876)闰五月二十二日,安徽建平县(今郎溪)教民黄之绅、杨琴锡将雇农阮光福、安定山拘入欧村教堂杀害,激起众愤,当地农民八百人攻击欧村教堂,烧死了黄、扬二人。接着,广德、宁国、宣城各县旋又掀起了反洋教斗争,捣毁教堂、学校,住宅等四十余所。两江总督沈葆桢将教民白会清、监生胡秀清、客民陈阿才三人处死,抚恤被毁教堂;被教会控告的士绅董何渚、余应龙等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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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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