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是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方案、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情况。
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方案、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机构编制信访接待和“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负责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推行和管理。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拟订相关管理制度,提出加强和规范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意见;组织实施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审核市直事业单位、市直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确认的初审工作。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干部家属、转业士官和城镇退伍士兵使用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审核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空编使用核准和人员进出编登记工作,负责管理范围的机构编制统计和汇总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区县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设置和调整,审核区县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方案。
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保密、后勤接待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草案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审核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组织机构编制系统综合调研工作;牵头协调组织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承办全市机构编制统计的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及培训工作,发布相关统计信息;指导全市政务类和公益类网上中文域名管理、机构编制系统办公自动化推行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公众信息网建设和维护、内部刊物的编辑工作;组织协调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党群、纪检监察、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和工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和法规、规章;负责本级管理范围内事业单位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保护经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事业单位落实登记管理法规、规章情况并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承办有关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含机关后勤服务部分)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协调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之间、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调整与分工;负责全市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的管理;负责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机构编制事项;负责市直党政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使用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审核工作;负责市直党政机关空编使用核准和人员进出编登记工作,负责管理范围的机构编制统计和汇总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县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区县市副科级以上党政机关机构设置和调整,审核区县市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配备方案,拟订区县市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