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益办发〔2019〕45号)和《中共益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益编发〔2019〕14号)等文件精神。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市财政工作,指导区县(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与办法,参与政府投融资等方面的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政府收支管理责任。加强政府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负责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政府收支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市政府收支预算、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及其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总决算和市本级预算调整草案。组织制定市本级政府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本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监督和经办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按规定承担省财政厅下达的地方关税管理调研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政府开支标准和公共支出政策,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财政财务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汇总和编制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政府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日常工作,防范财政风险。编制市本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建议;编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计划),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率;负责编制政府债务预算(计划)。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承担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配合省财政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风险底线。
 3.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农村局;将非税收入征收职能划入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市审计局;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划入市机关事务局。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等部门负责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核销工作;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接受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政务公开;负责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发布工作。
研究室
承担财政改革和发展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和分析国际国内财政经济信息,为本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承担财政报告、重要会议材料、上报材料、领导讲话及其他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审稿工作;承担组织全市财政经济科研交流活动的有关工作。
综合规划科(市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
编制中长期地方财政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负责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提出政府非税收入缓、减、免建议及有关审批工作;推进社会购买服务;承担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奖励的具体工作;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福彩中心等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
税政法规科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财税法规;负责调查、分析反馈有关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本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先征后返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预 算 科
负责拟订全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财政预算草案;负责市本级预算调整和预算综合平衡;办理全市财政结算事项;指导全市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草案、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情况的起草联络事宜;负责管理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导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
国 库 科
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组织财政收入的协调工作;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汇总编制全市预算收支旬、月报,分析预算收支情况;承担全市财政总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负责市与市辖区资金调度及财政往来资金结算工作;负责国库和财政清算专户资金管理,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承担审计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国库动态监控工作,考核指导全市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管理商业银行代理业务;负责财源建设工作。
行政政法科
承担市本级行政、政法等方面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拟订行政性收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承担市级预算安排的军队、国安专项资金等经费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建议;承担市本级行政、政法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政法部门有关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性会议服务定点采购和管理工作。
科教文化科
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方面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宣传、教育、科学、文化旅游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工作;承担市本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负责市本级新闻舆论等方面的公共预算管理工作。
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改、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执法、东部新区等方面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市财政支持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的编制,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审核联系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资源环境科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贯彻落实相关财政政策;承担涉农资金整合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拟订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政策制度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分配、管理和监督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办理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工作。
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方面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支持参与社会保障和民生领域的相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编制汇总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企业科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市财政支持产业政策建议;管理产业发展、应急管理等有关专项资金和企业补贴;拟订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属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及改制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汇总编报相关企业财务快报,负责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对外经济贸易科
承担商务、行政审批服务、国际贸易促进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对外贸易、内贸流通、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发展、对口支援、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口岸、服务业等领域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工作,管理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参与相关行业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管理制度,承担外国政府贷(赠)款的具体管理工作。
金融科
承担市政府金融办、市融资担保公司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提出财政支持金融政策建议;承担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信贷、证券、保险、基金和融资担保、租赁等政策和制度,参与拟订地方金融工作管理的措施及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监管;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负责政策类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和民贸民品生产贷款财政贴息工作;负责市本级扶持企业上市引导资金、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资金管理,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市本级(含益阳高新区、大通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统筹各区县(市)PPP项目管理工作,拟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和制度。
政府债务管理科
承担市城建投资公司、市交通发展投资公司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府性债务、专项债券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风险化解有关政策和措施;负责政府债务数据统计分析、实施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风险评估预警监测;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市)、市直各相关单位制定和完善政府债务化解方案;定期调度政府债务化解方案落实情况,督促各债务单位按期完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指导和督导各区县(市)建立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检查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督促违法违规举债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区县(市)、市直各单位债务管控的考核管理;承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名录管理,参与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
绩效管理科
贯彻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法规,拟订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拟订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送的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报告,为市本级财政政策、分配财政资金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提供依据;指导市直部门预算单位和区县(市)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科
协助编制市本级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备案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负责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核准;拟订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审核市本级和市辖区公转非政府采购方式;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举报和投诉;配合建立并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示、政府采购政策制度执行;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使用;编制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会计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指导全市会计人才队伍教育培训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联系会计学会工作;协助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建工作。
数据信息科
负责组织管理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智慧财政建设,负责财政数据采集、管理和运用工作;拟订全市财政机关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维护;协助指导全市财政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综合改革科
拟订全市财政管理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负责村级组织运行保障、合乡并村财政奖补、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建制镇示范试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等具体工作,提出相关资金分配和管理意见;指导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承办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
县乡财政科
负责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县级财政预算编制、跟踪监控、规范管理和综合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制度,参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市财政安排的乡镇财政管理建设资金、绩效奖励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市乡镇财政人员培训;指导全市惠农(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村级财务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等工作。
资产管理科
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制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实物标准;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核销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区县(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财政监督科
监督财政税收、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依法查处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和区县(市)财政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由税务机关和审计机关执行的除外);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对区县(市)的财政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市)财政监督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专项监督检查任务。
行政审批改革科
统筹协调财政“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和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协助“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负责财政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政务窗口进驻项目的受理、综合协调、督查办理等。
人 事 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等工作;承办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培养、干部监督、工资福利等有关具体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书记:周建波;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中共益阳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委员会
负责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群工作。
局属单位
市财政事务中心
负责编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并核定招收成本;负责市级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结算与划解;承担市本级财政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销毁、年检等日常工作;负责市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协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负责办理市直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业务,负责集中支付清算、凭证登记、会计核算工作。
市政府债务研究与评估中心
负责开展政府债务现状调查研究、化解举措实施情况评估,为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决策提供参考;开展政府债务的统计、监测、风险评估预警。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拟订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质量考核体系、评审范围、评审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的概预算评审,办理有关财政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对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提出意见建议;承担具体项目支出标准建设工作,提出完善市本级项目支出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承担部门预算项目审核工作,对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项目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
负责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和汇总工作,会同主管部门相关科室搞好预算综合平衡。
市财政工资发放中心
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数据的审核工作。
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具体实施市本级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全市支农政策培训有关工作的指导。
人员编制
共有编制146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76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7名。
领导班子
刘正良:党组书记、局长
彭志强: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丁菊连:党组成员、副局长
戴隆军: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晖: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力: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孙志群:一级调研员
戴水林:二级调研员
高宏:二级调研员
周少武:二级调研员
周建波:四级调研员
黎伏庚:四级调研员
所获荣誉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届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06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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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