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修国史
监修国史
官名。东晋康帝始以大臣领史局,渐为制度。《史通》卷十一《史官建置》:“高齐及周,迄于隋代,其史官以大臣统领者,谓之监修。”唐贞观三年闰十二月(公元630年)移史馆于禁中,以宰相监修国史,著作郎罢史职,成为故事,监修国史,遂为官称。宋初,首相加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衔;次相加集贤殿大学士、监修国史衔;若置三相则分授昭文馆、集贤殿二大学士、监修国史。元丰改制罢。南宋绍兴三年(1133年)置国史院。十年,罢史馆官并归实录院,二十八年复置,以宰臣监修。辽代国史院置为长官。金代国史院置,掌监修国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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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18-06-04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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