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 号)规定的四类化学品作为我国监控化学品:
“特定有机化学品”是指可由其化学名称、结构式(如果已知的话)和化学文摘社登记号(如果已给定此一号码)辨明的属于除碳的氧化物、硫化物和金属碳酸盐以外的所有碳化合物所组成的化合物族类的任何化学品。
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于1996年4月经化工部、民政部批准成立,当时有89个会员单位,现有会员单位230个。 协会宗旨: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控化学品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和会员履行《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化工行业的发展。
1、大力宣传《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我国政府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宣传履行《公约》的典型经验和事例,推动履约工作;
4、组织
光气、
三氯化磷等协作组,召开年会,交流在履约及相关的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和经验,促进企业和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