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ftware Piracy Rate,SPR)。 盗版率是
软件盗版率的简称,在国际上,盗版率的定义是: The piracy rate is the total number of units of pirated software deployed in a year divided by the total units of software installed。显然,盗版率是按照年度计算的,而不是累计的。简单地说就是,在一年里面,在新安装的软件单元中,
盗版软件单元所占的比例。
盗版率只反映当年新安装软件的盗版情况,并不代表整体的
软件盗版状态。因此,盗版率的高低只与当年新安装软件有关,并不涉及过去以往盗版情况。用数学行话来说,盗版率是微分,不是积分(的平均值)。例如,我国的盗版率为80%,并非是指我国软件行业的整体盗版率,两者并不等同。
不是一个概念,两者不是一回事情。比如,你是一个计算机老用户,如果在这一年度里面,你没有安装任何新软件,那么,你就不会计算在该年度
软件盗版率统计的范畴里面,而不管你是不是一个软件盗版者。如果我们科学地限定了盗版率所涉及的范围,采用常规的数理统计方法(比如,采用Fisher小样本统计方法),只需少量的样本调查,作出一定精度的统计推断并不困难。这是一个常识问题。
2009年5月26日,新浪科技刊登一篇报道,题为“调查称08年我国每台电脑安装
盗版软件不足一套”。这种统计容易引起社会公众的误解,仿佛许多人都牵扯到
软件盗版的行列之中,是不够科学的。很明显,该调查者的思路偏离了国际常规,调查结论不具有国际可比性。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存在盗版现象,这并不可怕。我国(软件产业整体)的盗版情况,盗版率只反映了一个很小的侧面(只限于当年当年情况),不值得我们大惊小怪。
软件盗版是一个历史问题,长期存在的问题。打击盗版,需要时间。特别需要说明一点,打击盗版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不是只顾发展“国产”Linux就算了事。
BSA-IDC全球
软件盗版调查只涉及运行在
个人计算机上的盒装软件产品的盗版情况,不包括服务器、大型主机应用软件类型。请见5月12日“Canada's software piracy rate estimated at 33%”一文,盗版率的定义必须具有国际可比性,自搞一套,似乎不妥。又:国际盗版率的统计只涉及
商业软件的盒装产品(而且一般要运行在个人PC机上),自由软件应该除外。不论是主张
商业软件,还是主张自由软件,都必须尊重用户的选择权利。我是这么想的,无论前面的道路多么艰险,走Ubuntu路,永不翻悔。Ubuntu 9.04软件包,何其美妙,不用不知道。
新浪科技讯 5月20日下午消息,
互联网实验室2012年5月20发布《2012年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数量盗版率由2011年的38%下降至36%。
中国软件盗版率年度调查是
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互联网实验室和超元实验室进行的专项课题,2012年是连续第八年开展该项目研究。
互联网实验室在报告中指出,与2011年相比,2012年单机软件安装总数量由6.05套上升至6.70套,增长10.7%。其中,应付费软件由1.90套上升至2.22套,增长了16.8%;免费及开源软件由4.15套增加至4.48套,增长了8%。
报告课题组认为,农村地区正版软件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建设相对落后,严重制约了正版软件的推广应用,对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挑战。同时,软件定价不合理和升级频繁而诱发使用盗版软件的现象十分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