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教育体制中,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和研究生的教学招生以及职业院校的招生和培养过程中都必须依照国家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进行。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式的发展,增加高等院校的自主办学范围,国家又出台了一个引导性专业目录,目的是扩大专业口径,加强素质教育,希望能够按照大类专业招生。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人才的培养,国家鼓励一些有实力的院校,例如985学校、211工程学校,在师资力量雄厚,市场有需求的条件下,可以自行设置国家目录外的专业,进行招生和学生培养。但是其设置的专业需要备案。本科专业需要在教育部或者主管部门备案。例如地方院校在省教育厅备案,教育部学校在教育部备案等。研究生目录外专业在省学位办或国家学位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