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税
按征税有无特定目的或用途分类的一类税
特别税也称目的税,指的是按征税有无特定目的或用途分类的一类税。指为实现国家某些特定政治经济社会目的,或收入专门用于某种特别经费支出而课征的各种税。如美国的社会保险税,是专门用于社会福利、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一种目的税,日本的地方道路税,是专门用于道路修建费支出的一种目的税。
简介
特别税指为避免两极分化、激化社会矛盾,必须逐步缩小收入和生活差距。要在不降低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的同
时,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差距,不仅不会影响到创造财富的效率,反而因为调节了社会各种关系使之和谐发展,会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中国内地目前的奢侈品消费人群已经达到总人口的13%,约1.6亿人,并且还在迅速增长。中国目前银行的个人储蓄余额约12万亿元,储蓄总额中的80%为20%家庭所拥有,这些家庭都具有享受奢侈品的能力。
目的
购置豪华住宅、名牌轿车、名贵消费品、高档化妆品,享受高档宴会、高档休闲娱乐等都算高消费,要征收特别税。“至于具体的税率,要由税收部门来确定”,为避免两极分化、激化社会矛盾,必须逐步缩小收入和生活差距。要在不降低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的同时,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差距,不仅不会影响到创造财富的效率,反而因为调节了社会各种关系使之和谐发展,会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
特别房产税
别墅征税条件:按档次收1%~3% 与国外税率水平相同
豪宅征税条件:单套200㎡以上且单价达到上年度商品房均价3倍以上
重庆会制定出什么样的特别房产税方案,是本次重庆房改模式的重点,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据记者了解到的此次方案,重庆对特别房产税的各个细节都进行了具体规定。在征收对象上,分为高端住宅和多套房两大类。
在高端住宅的认定上,独栋住房如别墅等,不论面积、售价,一律纳入征税范畴;单套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评估单价达到上年度商品房均价3倍以上的高档商品房,也将征收特别房产税。方案解释称,重庆主城区分为市中心、内环和外城三个区域,各区域之间房价价差在3倍以上,将超过均价3倍以上的高端房屋列为征税对象是合理的。
在多套房的认定上,方案提出:重庆市民个人拥有三套以上普通住房的,从第三套开始征收;在本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外地个人,拥有2套以上普通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征收。
在征收周期和基准上,税收征收周期为一年一收,税基以当年度市场评估价的70%为基准,并且一年一定。
在征收税率上,将按照不同房屋标准进行分档次分级别征收,如别墅的征收税率,就按不同档次分为1%~3%的不同征收水准,大致与国外税率水平相同。
在开征时间上,政府将确定一个明确的征收时间点,在这之后购买高端住宅和多套住宅的,将立刻开始征税。对于在此时间点之前已购入高端住宅或多套住宅的,将另行选择合适时间征收。
此外,重庆方案也明确指出,该税种属于地方税收,由地方征用,并全部用于公租房建设。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无论大小,均不在此列。
这是目前为止,对特别房产税征收对象和征收规则最为清晰的标准界定。由于这个方案还在修订之中,所以上述细则仍可能变动。有消息说,对本地市民个人的多套房认定,可能从3套提高到了5套,但记者未能得到官方证实。
最新修订时间:2021-10-12 13:07
目录
概述
简介
目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