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审理原则
法学术语
直接审理原则是指审判员在审理案件中直接听取当事人提供证据,质证和辩论。直接审理原则的长处就在于审判员能亲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和辩论,并直接观察其态度表情或证据物体的实际情形,明白事实真相,并作出公正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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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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