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法(Direct method) :是将
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各项目直接列出,类似于按现金制列示企业的经营活动的收入和费用; 间接法(Indirect method)则是将企业损益表中的净利润,调整成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两种方法的投资活动与筹资活动的编制方法相同。
针对翻译法不能培养学生听说能力的缺点,直接法于19世纪末在欧洲产生。它包含三个方面的意思:直接学习、直接理解和直接应用。其主要特点是:不允许使用
母语,用动作和图画等直观手段解释词义和句子。
1. 采用各种直观教具,广泛运用接近实际生活的教学方式,有助于培养用外语思维的能力;
2. 强调直接学习和直接应用,注重语言实践练习,学生学习积极性高,学习兴趣浓厚;
3. 重视口语和语音教学,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
1. 排斥母语,使学生对一些抽象和复杂的概念难以理解;
2. 没有明晰的语法解释,导致学生说出的话语法错误较多。
直接法主要应用在编制
现金流量表,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各类现金流量,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点,调整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计算现金流量。
间接法,是指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应收应付等项目的增减变动,据此计算并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企业应当采间接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