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管理是国家以
指令性计划为主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控制、监督的形式。其特点是,管理权高度集中,企业因缺乏应有的自主权而成为国家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在计划管理上,表现为以指令性指标为主,行政干预为主,实物管理为主,年度计划为主,在财务管理上,国家对国营企业采取统负盈亏,统收统支。这种管理方式在建国初期或特定时期曾起过积极作用。
间接管理是国家主要通过制订指导性计划、运用经济杠杆、签订定货合同等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控制、调节、监督的管理方式。企业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国家把一些本来应当由企业决策的权力下放给企业,把一切可以由企业之间直接进行的经济活动放手让企业自己去做,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是按商品经济
等价交换原则签订定货合同等多种形式形成的契约关系。但是,企业仍要服从国家的计划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