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生物进化是有方向的,不论环境条件如何,生物总是沿着既定的方向进化;而决定进化方向的动力,完全来自生物体内部的潜在力量,与自然选择无关。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又有各不相同的名称。
“直生论”一词由德国动物学家哈克(J.W.Haacke)所创立,后为爱米尔(T.G.H.Eimer)等人所采用,伯格(L.S.Berg)称为“循规发说”(nomogenesis),在奥斯本(H.F.Osborn)称为“芒状发生说”(aristogenesis),德日进(Teilhardde Chardin)则称为“最后原理”(omega principle),但他们的基本看法都相同。
新近灭绝的“
爱尔兰麋鹿”是直生论的代表性案例,一些古生物学家认为这起因于“过度发育”,即爱尔兰麋鹿由于其内在的力量导致它的角过大(似乎呈现线性不断增大),最终使物种走向了灭绝。大型动物的“过度发育”可能十分普遍,并最终走向灭绝。庞然大物恐龙的灭绝可能也与此密切相关。
直生论者也常举“马的进化”来论证自己的观点。人们在马的系统发生过程中可以看到,身体由小到大、齿冠由低到高、并由多趾到单趾(蹄)的进化趋势。据此,他们就认为马是按既定方向发展的。但从化石的资料看出,马的进化不是直线的,而是发生过分支的(见马的进化)。上述事实完全可用自然选择学说来解释。“直生论”最大的困难是他们所说的“内在动力”,根本找不到相应的物质基础。
直生论认为生物谱系的进化呈直线状,由一种内在的“种系动力”所驱动,既不受环境影响,也与自然选择无关,生物的变异并不随机,存在一定的方向性,生物的进化并不一定向着适应的方向,即有些变化并不一定适应环境(而
拉马克主义的进化观就是适应环境)。
在某一方面的强化必定带来另一方面的弱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个别器官的过度发展未必总能保持总体的生存优势。从遗传上来说,通过基因库的修修补补实现新物种分化的方式(黑猩猩与人类的基因组高达98.8%是相似的)是导致一些大型物种日趋复杂化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大型化与复杂化导致物种体制与机能可塑性的降低,往往使这样的动物走向进化的死角,因为物种越复杂,演化的方向似乎就越来越狭窄。
这种带有累积性或历史性的适应就不可能是真正完美的适应,因为复杂性会消耗可塑性,也会消费适应性。因此,今天的长颈鹿和人类还是拉马克主义者完美进化的心怡案例,而当它们迎来灭绝之日时,就会成为直生论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