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
通过接管、收购、新建等方式形成,在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单位名下的公有房屋
直管公房是指通过接管、收购、新建等方式形成,在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单位名下的公有房屋。市属、区属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分别由市、区两级政府确定。
参考资料
直管公房.北京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7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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