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标准化高中
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代之省级重点高中的评估制度
省标准化高中是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代之省级重点高中的评估制度。此举旨在进一步缩小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新的学校评估办法更强调标准化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帮扶,并将此作为评估考核的硬指标,今后陕西省省普通高中建设分三个层次:即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简称省级标准化高中)、普通高中示范学校(简称省级示范高中)。
介绍
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将实行动态管理。被认定省级标准化高中或省级示范高中6年后(学校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满3年以后,才能申报省级示范高中),陕西省教育部门将对学校及其帮扶学校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和整改情况,决定其是否保留其相应资格。在《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中,对学校评估共有10个一级指标,37个二级指标和100多个评估要素。其中有一项二级指标是“对口帮扶薄弱学校扎实有效、成绩显著”,包含5个评估要素,其中有一项为:学校至少与一所兄弟学校建立对口交流、合作关系,对口工作得到对口学校的充分认可,双方均受益。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27 10:59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