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商务局
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眉山市商务局是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七)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眉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参与拟订外商投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协调市内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一)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商务扶贫、对口支援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调研科。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牵头商务领域深化改革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牵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牵头本局重大协议、合同和重大争议案件的涉法条款的审核工作。牵头志史编纂工作。承担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新媒体运用。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三)服务业发展科。负责服务业相关部门协调和主要指标(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分析工作,提出建议。负责服务业重大项目收集、储备工作,推进全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家政服务、住宿餐饮、洗染等居民服务业和会展业的促进与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规范企业促销行为。
(四)市场体系建设科。承担全市市场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工作。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优化农村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布局,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负责编制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共同配送等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城乡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按职责分工负责管理直销、汽车(含报废汽车、二手车)流通行业。
(五)流通业发展科(安全生产科)。落实国家、省关于猪肉及边销茶等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措施,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调控机制,组织重要商品产销衔接。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药品流通企业和茧丝绸行业发展。推进流通行业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绿色流通。负责特色商业街区打造、“老字号”建设,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务、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外贸发展科。承担全市对外贸易发展促进工作,抓好外贸主体队伍建设,指导开展国际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加工贸易发展。协调口岸、海关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服务贸易(含服务外包)发展和体系建设。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国际合作产业推进科。研究提出我市参与国际、港澳台多边经贸合作的对策建议,指导并协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境)别产业园区等的相关工作,负责四川自贸区协同改革先行区的创建及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走出去”发展工作,指导监督境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现任领导
局长:罗雪梅
副局长:王霜、张卿(顶岗锻炼一年)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7 17:5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