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是眉山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职能
(一)负责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综合改革。
(二)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民办教育等的指导与协调。统筹协调高等教育发展服务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指导管理全市民办学校。指导县(区)和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县(区)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全市教育体育援助、贷款和项目执行。管理和指导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工作。
(四)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管理全市教师、教练员。负责规划全市教师、教练员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教练员和校长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体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六)指导全市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八)指导全市职责权限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和本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反腐倡廉、统战、依法行政等工作。
(九)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实施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负责社会指导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指导全市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市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参加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协助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彩票宣传销售工作。
(十二)依法查处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指导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和体育总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四)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教育体育成眉同城发展战略。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承担局党委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党建办公室(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牵头负责领导小组秘书组和市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统战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教体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落实上级的决定指示情况;牵头负责教育脱贫攻坚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教体系统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民办教育和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全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推动系统政务、校务公开,指导各类教育体育社团发展。牵头负责查处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计划财务科。负责制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教育体育收费、经费和项目;负责全市学校布局规划及校舍、体育基础设施等基础能力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负责项目及资金争取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和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和教育经费投入的统计分析;负责对县(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五)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负责研究并指导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义务教育均衡、普通高中优质发展;负责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负责全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和地方教材建设;牵头负责国内外基础教育教学交流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特殊教育工作。
(六)德育与卫生艺术教育科。负责制定实施全市中小学校德育、卫生、艺术教育规划;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和学生军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学生的艺术类竞赛、评优活动;指导全市中小学艺术特长生的审定工作;负责教体系统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科。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学籍管理等业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职业教育项目工作,参与职教师资培训;负责联系地方高等教育学校和高等教育引进与服务工作;牵头负责教育交流合作、成眉同城发展工作;承担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安全管理科(信访科)。负责教体系统贯彻落实安全信访维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负责教体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负责教体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九)青少年体育与竞技体育科。负责制定实施全市学校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学校落实国家体育课程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负责运动项目的布局和业务管理;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承(举)办市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和省运会等重大比赛和参赛工作;负责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监督工作;负责二级运动员等级确认工作;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国内外竞技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群众体育与体育产业科。负责制定实施全市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实施,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群众体育活动;负责组织、承办市级以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指导市体育总会组织开展工作;协助管理全市体育彩票宣传、销售,负责指导、监督体育彩票公益金返还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市体育市场和体育产业的指导、监督工作;依法管理全市经营性的高危体育项目,监督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开展国内外群众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一)督导内审科。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方案;负责实施对市级相关行政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实施督导;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实施督导;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实施评估监测;指导县(区)教育督导工作,培训督导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教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市教体局和直属学校(单位)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十二)语言文字科。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语言文字研究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十三)人事科。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指导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师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构编制、岗位管理、考核、聘任、奖惩、工资福利等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的管理以及教师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面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教师培训机构开展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群团工作。
直属机构
(一)眉山广播电视大学
眉山广播电视大学在行政上由眉山市人民政府管辖,直属市教体局领导。主要职责是通过现代远程网络教育技术为社会成员提供高等教育服务。举办以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学历教育,开展社区教育,为社会各界的职业技术教育、岗位培训、专业培训、继续教育等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二)眉山市教育考试院
眉山市招生自考办公室为副县级法人事业单位。在市政府大学中专招生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市教体局领导下,办公室内设行政秘书科、招生科、自考科。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及制定有关实施意见、措施和办法。负责学历类招生考试和非学历类证书考试等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和考场的规划、建设、维护工作。
(三)眉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眉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是市教体局所属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理论室、中教室、小教室、职教室五个职能机构,担负全市教育科研管理和指导、教材教法研究指导、学科教学质量监测评估、教育决策咨询四大职能,是眉山市中小学、职业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教学业务的管理机构,并组织开展市教育学会工作。
(四)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眉山市电化教育馆、眉山市教育信息中心)
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眉山市电化教育馆、眉山市教育信息中心)是市教体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的规划、配备、管理、培训、使用、研究、指导、评估等工作。
(五)眉山市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事务中心
眉山市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事务中心是市教体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指导工作。督促指导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工作。督促指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指导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协调指导大中专学校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学校资助育人工作。负责全市学校后勤和勤工俭学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学生装、教育保险、学生饮用奶和教辅材料等涉教企业与学校后勤的关系。
(六)眉山市第一小学
眉山市第一小学是眉山市人民政府主办、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小学。学校创建于1999年,目前有教师108人,36个教学班,学生近2000人。学校以“让心灵美丽而智慧”为办学理念,以“综合素质优秀、个性特长突出”为培育目标,追求全体学生的质量、全方位的质量、全过程的质量和“来路正当”的质量。建校以来,学校获得了“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四川省校风示范学校”、“四川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等五十多项荣誉称号。
(七)眉山市第一幼儿园
眉山市第一幼儿园是眉山市人民政府主办、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主管的幼儿园。该园于2000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幼儿园坐落于中心城区旭光小区,占地8.23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500万元。现有教学班13个(配有午睡室、活动区、卫生间),幼儿500余人,教职员工55人。幼儿园以“以人为本 师幼同长 快乐教育 和谐发展”为办园理念,2006年被评为“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2013年被授予“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2014年被认定为“四川省幼儿体育基地”。
(八)眉山市业余体校
眉山市业余体校是市教体局直属学校。现有专职教练人员7人,其中高级教练1人,中级教练2人。开设田径、皮划艇、赛艇、羽毛球、武术(散打)、乒乓球、篮球等训练项目。常年参加训练的运动员有130余人。学校先后向国家、省专业队输送了张益萌、曹婷等优秀运动员25名,参加省级比赛获74枚金牌。
(九)眉山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
眉山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体育事业、促进全民健身、开发体育产业的要求。负责市体育馆、市全民健身中心和市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等的管理。承接国家、省、市及各行业的各项体育比赛等活动,开展群众性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
现任领导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强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闵菲(挂职一年)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被授予“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