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眉山市政府工作部门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是四川省眉山市政府下属机构。眉山新区眉州大道西三段121号市水利大楼办公。
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协调在眉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
(八)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本系统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
(二)科技计划与成果转化科。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牵头推进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承担科技统计及计划项目课题的管理工作。组织国家、省重点新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上报工作。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涉及人口、医药卫生、资源、环境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和产业化。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交易活动。推动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指导科技成果的评价、鉴定。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技奖励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创新型市(区县)建设。
(三)科技监督与对外合作科。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协调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援助与国际科技援助相关工作。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指导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
(四)高新技术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组织相关领域科技发展计划、火炬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和管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广。研究提出基础科学研究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基础研究工作。协调在眉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
(五)农村科技与科普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园区有关工作。拟订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科普基地认定上报和科普能力建设工作。
(六)外专引智科(眉山市外国专家局)。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国家和省、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引智成果的总结、鉴定和推广工作。承办对有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的引智工作。负责外国人来眉工作许可的审批及服务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下属四个事业单位:
眉山市知识产权管理处
制订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与专利法有关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和办法;组织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专利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处理本市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及冒充专利案件;负责对专利代理、评估等中介服务实施业务指导;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眉山市防震减灾局
贯彻执行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制定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管理本行政区划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配合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以地震参数或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指导区、县防震减灾工作;
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眉山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承担科技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咨询、服务;收集科技文献、论文、专著并提供查阅;负责国际信息高速公路Internet网眉山中心节点建设,并发展延伸服务网络;负责新技术、新产品查新检索代理;提供科技情报信息的其他服务。
眉山市科学技术培训中心
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培训工作,负责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全市科技人员的继续工程教育;开展农村适用科技及管理人才培训;新技术新成果推广运用培训;开展各类专业技术技能培训,以及承担其他科技业务培训。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陈付生
局长:周惠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刚、聂川
副局长:周禹宏(顶岗锻炼一年)、范雪(挂职一年)
党组成员:杨光华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组织工作先进集体通报表扬。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7 17:10
目录
概述
职能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