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经济合作局是眉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投资促进、博览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拟订全市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市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参与省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三、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推进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承担推动我市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六、推动全市博览发展促进工作。负责涉及投资促进的专业展会及经济合作推介会。
七、负责管理市政府各驻外经济合作局(简称驻外局)。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眉山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的发展定位,加强对全市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有机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对外经济合作体制机制,积极搭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围绕眉山“3135”产业发展重点,不断招大引强、招强引优;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加快构建“三区协同、竞相发展”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融入成都、全域开放”经济合作新态势。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一)外商投资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市经济合作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二)并购安全审查
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商务厅、省经济合作局开展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三)会展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以眉山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负责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专业展会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市经济合作局参与促进全市会展业发展,负责博览事务,负责涉及经济合作系统的专业展会及经济合作推介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市贸促会参与促进全市会展业发展,牵头负责出国(境)经贸展览、品牌推介工作,牵头引进境外、市外专业会展机构品牌及会展活动,负责贸促系统的专业展会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其它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涉及本行业本系统的行业展会。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史志编纂工作;机关及驻外局干部教育、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及驻外局财务、政府采购和国资管理工作。组织办理党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综合研究室
负责产业发展研究、招商政策研究、项目法规审查、信息调研报送、综合文稿撰写。承担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三、项目管理科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统筹管理和重大引进项目督查推进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引进国内省外到位资金投资统计分析工作。
四、对外合作科
承担全市对外产业发展、区域经济合作等各类合作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推进。负责联系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等工作。统筹协调眉商返乡发展等工作。
五、外资服务科
承担全市港澳台及外商投资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外商投资的法规、政策,拟订我市利用外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利用外资工作。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章程、合同章程,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资并购和增资工作。协助开展外商安全审查。承担外商投资统计、联合年报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六、经济合作一科
负责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动态研究、招商政策研究、重点企业追踪、重大项目研判、投资促进规划编制。指导驻外局开展产业招商活动。组织协调所负责产业的重大引进项目及其后续衍生、配套项目的整体推进和落实工作。对接与所负责产业相关的国家部委、省级部门、重点园区,联系与所负责产业相关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研发机构等。
七、经济合作二科
负责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动态研究、招商政策研究、重点企业追踪、重大项目研判、投资促进规划编制。指导驻外局开展产业招商活动。组织协调所负责产业的重大引进项目及其后续衍生、配套项目的整体推进和落实工作。对接与所负责产业相关的国家部委、省级部门、重点园区,联系与所负责产业相关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研发机构等。
八、经济合作三科
负责食品医药和现代服务产业发展动态研究、招商政策研究、重点企业追踪、重大项目研判、投资促进规划编制。指导驻外局开展产业招商活动。组织协调所负责产业的重大引进项目及其后续衍生、配套项目的整体推进和落实工作。对接与所负责产业相关的国家部委、省级部门、重点园区,联系与所负责产业相关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研发机构等。
九、经济合作四科
负责能源化工和新材料产业发展动态研究、招商政策研究、重点企业追踪、重大项目研判、投资促进规划编制。指导驻外局开展产业招商活动。组织协调所负责产业的重大引进项目及其后续衍生、配套项目的整体推进和落实工作。对接与所负责产业相关的国家部委、省级部门、重点园区,联系与所负责产业相关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研发机构等。
十、活动组织科
负责博览事务,负责涉及经济合作系统的专业展会及经济合作推介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赴境内外重大招商考察活动的方案制定、综合协调、组织实施。联合区县、园区、部门策划实施各类招商活动。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综合性投资促进活动。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内审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市经济合作局党组按照市委规定设置。
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局长:周波
副局长:王佑泽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秀彬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黄政
党组成员、副局长:蒋湘英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佑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