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才基,男,1960年出生于北京市,1983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人物履历
1979年至1983年,北京邮电大学电信工程系数字通信专业,大学本科,后赴法国学习光通信和数字通信;
1999年至2002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EMBA,工商管理研究生;
2003年01月至2005年12月,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博士;
1995年05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副总工程师;
1996年12月至1999年12月,任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院长;
1997年兼任信息产业部科技委委员。
1999年12月至2000年05月,任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副院长;
2000年05月至2006年06月,任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计划部总经理。(2005年在中共中央党校中青班(一年制)学习。)
2006年06月,到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作。担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2007年06月至2016年07月,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同时担任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董事长、总裁。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2016年06月至2016年07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07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7年7月14日,据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消息: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真才基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依法双开
2017年9月,据驻国资委纪检组消息,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对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真才基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真才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因公出国期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超标准入住酒店;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擅自决定国资委党委管理干部的免职、任用,擅自延长在国外期限和变更路线;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滥用职权,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严重违反廉洁纪律,长期无偿居住和使用民营企业主提供的房屋、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并涉嫌受贿犯罪。
真才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生活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违纪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研究,并经国资委党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真才基开除党籍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国资委审议,决定给予真才基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