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粮道
古代官名
官名。掌督运漕粮。明置于各省,十三布政司各一员。清置于漕运各省,江南二人,山东、河南、江西、浙江、湖南、湖北各一人。
官名简介
督粮道,专管各省粮务。
明朝督粮道
明朝每布政使司下设一个督粮道,由布政司参政、参议分任督粮道
清朝督粮道
在清朝,有督运漕粮之责的称督粮道,如苏松[注1]、江安[注2]及山东、河南、江西、浙江、湖北、湖南的督粮道,掌监察收粮及督押粮盘,归漕运总督管辖。而与漕运无关无督运之责的称粮储道,如福建、陕西、广东、云南、贵州及甘肃巴里坤等,归总督或巡抚节制。
由于督粮道与粮储道都简称粮道,因此在史书记录上,往往有督粮道和粮储道错用的情况,如将苏松督粮道记为苏松粮储道,将陕西粮储道记为陕西督粮道等等。
有些粮道兼管驿传或盐法事务称粮盐道或粮驿道。有些粮道兼管地方,山西粮道负责盘查辽、沁二州钱粮;江西督粮道兼巡南昌、抚州、建昌三府;云南粮道兼巡云南府、武定州;清末时期苏松粮道兼苏州道。光绪、宣统间,各省粮道大部裁撤,仅留苏松、江安、浙江和云南粮道。
注1:苏松粮道:最初管辖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府及太仓州的粮务;后实际负责江苏全省粮务。
注2:江安粮道:最初管辖江宁、安庆等十府的粮务;后实际负责安徽全省粮务。
机构和人事
督粮道的官署称“粮道署”,设有典吏、库大使、攒典等吏员。典吏即办事员、干事,负责日常工作;库大使即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粮库;攒典即仓库办事员。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各省吏额·湖南》:湖南设督粮道,粮道署设典吏八人,库大使、攒典二人,共十一人。
道的沿革
中国历史上的地方行政或监察区划。
道最早出现在西汉。西汉的‘道’,是设置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与县平行的地方行政区划,略类似于现在的自治县。
东魏、北齐、隋、唐初为了军事征伐的需要,置临时统辖数州的行台,一般为一条主干道所在及附近的州,因此称“某某道行台”。
唐朝后来演变行监察区域,最初设十道,后分为十五道。宋初仍沿用,后废。
元朝恢复道,分为三种:1、宣慰司道,全称“某某道宣慰司”,是行中书省的派出机构,管辖数路府的行政;2、廉访司道,全称“某某某某道廉政肃访司”,是御史台或行御史台的派出机构,管辖数路府的司法;3、广教府道,全称“某某某某道广教总管府”,是全国管理僧尼的机构。
明朝仍保留道,分为两种,一种是布政使司的派出机构,设参政或参议为主官,这些道就称为参政道或参议道;一种是按察使司的派出机构,设副使或佥事为主官,称为副使道或佥事道。
清朝仍保留道,但废除各类主官名称,统称道员(官场上尊称为道台),按职能分为两类,一种是守土道,一个道一般负责一到几个府或直隶州,如苏松太道就管辖苏州、松江、太仓三个府州;另一种是专业道,一个道负责一到几个专项事务,如督粮道、驿盐道。当然也有守土和专业合一的道,如江西督粮道,既管理粮务,又管辖南昌、抚州、建昌三府的事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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