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韶华
中国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
翟韶华,河北定兴人。出生于1914年12月4日。毕业于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后入中国国民党西安党务训练班、革命实践研究院、国防研究院受训。
人物经历
抗日战争中被派到平津一带从事敌后党务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曾任国民政府教育部科长,教育部特设青岛临时大学补习班讲师兼秘书。1946年7月调任三青团天津支团部干事兼第二组组长。1947年党团合并后,改任中国国民党天津市党部统一委员会执行委员兼组训处副处长,并当选为立法院立法委员。1948年任天津市“戡乱建国动员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1949年去台湾,任台湾省教育厅专门委员。1950年任中国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第一组第二室总干事,从事“敌后党务”工作。1952年10月任中央委员会第二组秘书。1953年任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委员会秘书长。1956年任革命实践研究院办公室主任。1958年起任“行政院”副秘书长,长达15年之久。1973年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1978年12月20日升任“行政院”秘书长。1984年8月29日出任“考试院”考选部部长。1990年任“国史馆”馆长。曾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九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1993年8月被聘为中国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1997年8月被聘为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2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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