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颈椎融合畸形
由颈椎发育畸形引起的疾病
先天性颈椎融合畸形也称颈椎分节不良,此病于1912年首先由Klippel和Feil报道,故称为Klippel-Feil综合征。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颈椎融合性畸形,表现为颈椎数目减少,颈项缩短,头颈部运动受限,并常伴有其他部位的畸形,少数患者可伴有神经系统障碍。患者颈部较正常人短、枕部发际降低和头部运动受限。
病因
颈椎发育畸形可为全部颈椎或几个颈椎融合,也可为椎体、椎板、椎弓和棘突的局部融合。畸形发生的原因并不清楚。通常认为,在胚胎发育过程中,本应形成椎间盘的间叶组织发育障碍,当椎体终板成熟后椎体间叶组织不发生椎间盘或软骨化直至骨化,形成椎体间融合。少数先天性颈椎融合与遗传有关。
临床表现
先天性颈椎融合畸形有三大临床特点:颈部短粗、后发际低平、颈部活动受限,但并非所有患者都具有上述特点。
1.颈部短粗
常不太明显,但仔细观察其颈部较正常人变短。面部不对称,从乳突至肩峰的两侧颈部皮肤增宽,呈翼状颈。
2.后发际低平
主要表现为后发际明显低于正常人。
3.颈椎活动受限
由于椎体的融合,使颈椎的活动范围明显受限,旋转和侧弯受限尤为明显。多节段和全节段融合活动受限明显,单节段和下节段融合不太明显。
4.上颈椎融合引起的短颈畸形,常合并枕颈部畸形
多在早期出现神经症状,主要表现为枕部不稳引起的脊髓受压表现。
5.中低位颈椎融合引起的短颈畸形
此类患者几乎都是在遭受轻微外伤后出现明显的神经症状。其临床特点是创伤轻、症状重,可造成四肢瘫痪,而X线检查又不表现出明显的骨损伤征象。
6.短颈畸形合并颈肋隐性脊柱裂、神经根或丛分布畸形
可出现臂痛、腰痛和坐骨神经痛。合并心脏畸形、肾脏畸形者也会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此外,短颈畸形可合并脊柱侧弯、高位肩胛骨和蹼状畸形。
检查
1.X线检查
颈椎常规正位及侧位X线平片上均可发现颈椎先天发育性融合畸形的部位与形态,其中以双椎体融合者为多见,而三节以上者甚少。根据病情需要,尚可加摄左、右斜位及动力性侧位片以,全面观察椎节的畸形范围及椎节间的稳定性。
2.磁共振成像检查
对伴有神经受压症状者可争取做MRI检查,亦可行CT或脊髓造影检查,以确定椎管状态及脊髓受累情况。
诊断
根据疾病的临床表现、X线检查及CT检查足以明确颈椎融合畸形的诊断。
本病的诊断一般多无困难,主要依据有:
1.先天性
即从胎生后即出现异常所见。
2.颈部畸形
主要是短颈畸形,大多数病例均可从临床上判定;注意观察头皮部发际高低及颈椎活动受限情况等,并检查全身有无其他畸形。
3.影像学检查
绝大多数病例可通过X线平片获得确诊。
治疗
颈椎融合畸形治疗方案的选择主要根据畸形椎体的数目、部位以及有无神经症状对症治疗。
1.单纯中下位颈椎融合引起的短颈畸形
早期常无神经症状,不需特殊处理,但应注意避免颈椎过度活动,防止外伤,延缓颈椎退变的进程;对颈部外观丑陋者,可行双侧颈部皮肤“Z”型成形术或双侧胸锁乳突肌切断术改善外观。晚期因颈椎退变引起椎管狭窄出现脊髓受压症状者,可根据脊髓受压部位行前路或后路减压术。
2.上颈椎融合引起的短颈畸形
可在早期出现神经症状,应予以高度重视。对无神经症状者,应随访观察,防止颈部外伤,减少颈部活动或局部颈托固定,对出现神经症状者,可采用相应的减压和稳定手术。
3.短颈畸形创伤合并引起脊髓损伤但不伴有骨性损伤者
应先采用非手术治疗,如颅骨牵引或枕颌带牵引,症状消失后给予头颈胸石膏固定;伴明显骨折脱位者,则先采用颅骨牵引使之复位,然后根据神经症状变化情况选择治疗方案。
4.对短颈畸形合并其他异常如
脊柱侧弯、心脏畸形、肾脏畸形和枕颈部畸形等应给予相应的治疗。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6 22:17
目录
概述
病因
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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