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旅游局
石台县政府工作部门
石台县旅游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场开发股、规划发展股(旅游资源管理中心)、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县旅游业发展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事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县旅游工作。
(二)负责全县旅游业发展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参与全县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负责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石台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负责编制全县旅游推广方案;指导编制各类旅游宣传资料;策划协调旅游节庆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五)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受理旅游投诉和协调抓好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按标准实施;承担国内旅行社的审核、申报;参与旅游交通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推动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各类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贯彻实施国家、省、市赴境外旅游政策,组织指导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
(七)牵头负责旅游发展资金和各类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县旅游培训工作,贯彻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九)承办县旅游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旅游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务公开、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旅游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统筹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承办县旅游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旅游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场开发股
承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和重要产品对外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重大旅游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宣传工作;制定国内旅游市场宣传、开发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旅游市场营销奖励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旅游航线、包机、包船、专列的开发运营;负责对国内旅游市场动态的分析、研究和预测。
规划发展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参与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规划指导,参与旅游项目审核、评价、验收;负责指导全县旅游环境、基础设施、商贸购物、餐饮、住宿、旅游文化娱乐等旅游六要素所涵盖的各类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负责各类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审核、申报工作;指导旅游商品研发;承担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和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牵头组织年度旅游目标责任制考核;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监督管理股
监督管理全县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牵头组织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指导全县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贯彻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负责导游人员的管理;负责全县旅游人力资源的规划及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负责行业标准、服务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旅游创优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经营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各类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星级农家乐的审核、申报工作;依法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参与旅游交通管理;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承担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假日旅游、旅游应急救援指导工作;承担县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中共石台县委办公室、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施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工作方向
石台县位于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境内山峦苍郁峻拔,溪流清澈萦回,空气清纯新鲜,气候舒爽宜人。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0%以上,负氧离子平均值超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最高等级标准植35倍,是全国三大富硒地之一。2010年4月,30国驻华使节游览后联合授予石台县为“最值得驻华大使馆向世界推荐的‘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
石台县先后获得“国家首批生态经济示范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安徽省首批旅游经济强县”、“安徽省首届十佳环境优美县”,等称号。我县又获得“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的殊荣,在皖苏浙沪三省一市首届“乐游长三角·旅游休闲双百佳”大型公益推选活动中,石台县荣获“长三角100个最佳旅游休闲名城”称号,石台牯牛降景区荣登“长三角100个不得不去的地方”榜单。
近年来,石台县立足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实施“旅游兴县”发展战略,把旅游产业定位为全县的首位产业,坚持“首位产业、首位支持”,不断加大政策、项目、资金、人才支持和投入力度,加快旅游景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创优旅游发展环境,提高旅游接待服务水平,在“五个转变”中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打造“国内一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2012年,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31.87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3.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35%和38.38%。
回顾过去,感慨万千;展望未来,信心百倍。2013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突出从项目建设、旅游招商、营销宣传、行业管理、旅游安全等几个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夯实发展基础,着力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1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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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