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下属职能部门,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
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史和新时期党的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
2、负责
干部的
宏观管理工作;提出市委管理的
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工作部门、法院和检察院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管企业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及办理任免、待遇、退(离)休报批工作;负责县区和市直部门科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和部分市直部门
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指导
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办理s石嘴山市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报批手续。
4、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
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5、负责对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和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
监督的制度和规定;指导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
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负责市委管理的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查;负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
6、主管干部
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探索干部培训制度,制定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和调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离(退)休干部的
宏观管理,制定或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