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和《
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制定本行政区域有关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四) 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制定计划和进行管理的需要,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 贯彻执行各种国家统计标准和全国统一的基本
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制定、审批辖区内的统计报表;研究制定本区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统一评估、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行政区域 内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向社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建立健全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统计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