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文化馆始建于1989年9月,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合一”。2000年独立分设,是石狮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该馆先后获得石狮市级“文明单位”、泉州市级“文明单位”、“国家一级文化馆”的称号。
内设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摄影等艺术门类培训辅导部、艺术活动部、创作调研部;下设少儿艺术团、艺术培训中心、演出展览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民间职业剧团管理处。
石狮市文化馆大楼是石狮市人民政府2003年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建设项目,坐落于市区文体中心广场,独立建馆。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建有文化广场、音乐厅、排练厅、艺术展厅、多功能教室、等20余个文化活动厅室,拥有先进的演出及艺术教学设备,是石狮市文艺演出、艺术培训、艺术展览、休闲娱乐的集散地。
2019年11月12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石狮市文化馆获得“
端午节(石狮端午闽台对渡习俗)”项目保护单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