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人民政府是湖南省
衡阳市境内的
国家行政机关。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石鼓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政府领导
现任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各类公文规范化管理,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负责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六)办理省和市、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七)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省、市、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
(八)组织开展涉及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九)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转型改革考核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金融事务。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禁毒工作。
(十二)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干部组、干部档案信息管理室、干部监督组(举报中心)、人才组、组织组(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区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组织组合署办公、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老干部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