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储量委员会
政府机构
中国1996年3月以前设立的履行矿产储量审批职能的政府机构。
机构简介
学科:
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
词目:
矿产储量委员会
英文:
National Commission of Mineral Reserves
释文:
1953年11月,地质部会同有关部组建了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简称全国储委);
1958年以后,相继建立省级矿产储量委员会(简称省级储委)。
1966年以后,全国储量委员会和省级储量委员会被撤销。
全国储委于1984年1月恢复工作;
尔后,省级储委也相继恢复工作。
1996年3月,全国储委更名为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
此后,有24个省级储委也相继更名为省级矿产资源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1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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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