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品价格是指矿产部门生产的煤炭、原油、金属矿石及
非金属矿石等产品的价格。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矿产资源的贫富程度、矿产品的品质好坏、矿山的地理位置以及交通运输条件等有所不同,生产同类矿产的不同企业,投入同量的劳动和资金所取得的矿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往往也差别很大,甚至非常悬殊。
矿产品在未经开采时不包含有人类劳动,没有“
劳动价值”,经过开采以后,成了人类劳动的产物,成为费用和效用的统一体而具有价值,进而具有价格。
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矿藏的地理位置、埋藏深度、品位高低、品质好坏有所差异,所以投入同量的劳动所取得的矿产品,其数量和质量差别很大,这就使得同一种矿产品所包含的费用-效用关系随资源条件不同而有所不同。这样,矿产品价格一般以劣等生产条件下的
平均成本为基础,使劣等生产条件的生产者也能获得与其他部门大体平均的利润。中等和优等生产条件的生产者因此将获得级差收益。这种级差收益由于经营权的垄断,不会循着社会
利润平均化的规律而消失。这是矿产品价格不同于一般工业制成品价格之处。
在整个产业链条中,矿产品处于初始环节,其
价格水平对于后续产品具有连锁效应,对于
物价总水平具有重大影响。矿产品与加工产品的比价,直接影响到
产业结构的合理与否;而各种矿产品之间的比价,对于矿产资源的回采率、综合利用率等,也都具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