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关
清代矿务的档案汇编。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1960年出版。精装,全 8册。系据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外务部清档中有关矿务部分的档案合编影印而成。文种包括
谕旨、
奏折、咨文、函札、照会、合同、节略等,起迄时间为
同治四年(1865)至
宣统三年(1911)。所辑档案除属一般矿政者外,均依省别编排,省下酌情分别各项矿案。共分一般矿政、直隶矿务、
山东矿务、
山西矿务、
河南矿务、
甘肃矿务、
江苏矿务、
浙江矿务、
安徽矿务、
江西矿务、
湖北矿务、
湖南矿务、
四川矿务、
福建矿务、
广东矿务、
广西矿务、
云南矿务、
贵州矿务、
奉天矿务、吉林矿务、
黑龙江矿务、
新疆矿务、
库伦矿务23个部分。该书内容较为系统具体,卷首编列矿务档总目,注明各部分所在册数、页次,每册编有该册所辑档案目录,列明各件编号、收文或发文时间、收文和发文者、主要事项和所在页次,书末附有编者所撰大事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