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
职业
矿长是指对矿区生产经营安全负全面责任的人员。保底年薪20~30万
工作内容
针对矿山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矿山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并监督控制其实施情况;
负责矿山的日常经营管理,保证完成开采任务;
组织并督促矿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保证生产安全;
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职业要求
教育培训: 采矿工程、选矿工程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需要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
工作经验: 需要5年以上矿山技术、管理方面工作的经验;熟悉矿的开采工艺、管理流程、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管理;精通现场施工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素质良好,工作认真负责。
安全责任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矿长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根据《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矿长(含矿务局局长、矿山公司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
(2) 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
(4)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5)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 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7) 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
(8) 及时、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
相关权限
经营决策权
矿长有权对企业的经营方针、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计划。在企业权限的范围内作出决定,或提出方案报主管机关审批。
生产指挥
为了有效地实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矿长有权对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有权对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撤销作出决定。矿长的生产指挥权体现在建立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秩序上,设置精干的能适应经营环境,强化指挥职能的管理机构,制定一套符合科学管理要求和切合企业实际的规章制度。当然,这种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的权限,决不是说事无巨细,一切都由矿长管,搞越级指挥。 矿长要有效地行使生产指挥权,还必须注意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讲究领导艺术。这样,矿长在行使职权时才会有威信,也就是说,矿长的权威包括权限和威信这两个方面。矿长只有自己的表率作用,去影响群众、取得群众的信赖,才能有效地行使其职权。
行政管理权
矿长的企业行政管理权,主要是根据选拔干部的条件,有权提名副矿级行政干部,任免、考核中层行政干部,行使行政管理权。
职工奖惩权
为了激励职工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形成优良的“矿风”,搞活企业,为国家多做贡献,矿长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奖惩。 综上所述,承认和维护与矿长的责任相适应的权限,实际上就是落实以“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使矿长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有职有权,并能有效地行使其职权。
薪资行情
矿长的保底年薪通常为20~30万元,除此之外还有业绩提成等收入
职业发展路径
业绩突出的矿长可以调往上级公司;也可以自己开矿,自己当老板。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1 18:48
目录
概述
工作内容
职业要求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