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课程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方式
研究生课程班是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一种方式,无需入学考试,可直接报名参加,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一般学校会安排14—18门课程,每门课程修满学分并考试合格,学校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如果要申请硕士学位,则需通过5月份的国家统一考试或10月份的全国联考,包括英语及综合两门,有些专业会考试相关专业知识。通过考试后可进入论文阶段,撰写论文并答辩通过后便可颁发硕士学位。
科目
1.全国统考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2.全国联考科目
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3.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
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主要区别
研究生课程班与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的区别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属于学历教育,它是在职人员进修、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一种非学历、非脱产的教学形式,不直接与授予硕士学位挂钩,不发毕业证书。
研究生课程班证书只能证明学生上过这个研究生课程班而已,不能证明其是研究生,如果是本科毕业还可以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不过有的学校,读完研究生课程班之后,如果申请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身份申请硕士学位时,可以免学免考相同课程。
在职研究生则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的身份,大部分时间在职工作,偶尔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研究生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是要参加10月份的全国统一考试与研究生面试的,是经过学校录取的在职研究生,只可获得单证,即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我国正式研究生分为学术性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后者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与脱产研究生相同,也就是说,都要参加1月份的全国统一考试与研究生面试,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毕业获得双证,即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
相关法规
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办〔1997〕2号文件规定:
办班名称统一定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课程成绩合格者,办班单位只能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不得冠以“硕士学位”、“毕业”等名称。课程未修满或成绩不合格者,发给单科成绩证明。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第八条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1:59
目录
概述
科目
主要区别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