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基磷酸铵
化学物质
硝基磷酸铵是一种化学物质,适用于任何农作物,其化学性质稳定,无游离酸,长期使用土壤不板结。
简介
【硝基磷酸铵】氮磷比例为2:1,总养分≥39%(26-13-0),符合农作物生长发育的需求,适用于任何农作物,其化学性质稳定,无游离酸,长期使用土壤不板结,所含氮为硝态氮,作物可直接吸收,无氨化损失,氮素利用率高,所含磷为水溶性磷,作物易吸收,见效快,使用该产品能显著改善土壤的理化特性,增加作物抗逆性,增产效果显著。
国家规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道部关于磷酸铵、硝基磷酸铵执行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各铁路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磷酸铵”和“硝基磷酸铵”执行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的请示》(新计价能(2004)1299号),建议对经铁路运输的磷酸铵和硝基磷酸铵实行优惠运价。经调查核实,磷酸铵和硝基磷酸铵属于农用化肥品种,仅是名称问题,应执行铁路优惠运价。据此,决定对《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农用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242号)发布的《实行铁路优惠运价的农用化肥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做相应调整。即在《目录》中“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加上括号,括号前增加“磷酸铵”,并增加一项“硝基磷酸铵”。调整后《目录》附后,自2004年11月15日起执行。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
实行铁路优惠运价的农用化肥品种目录
硫酸铵、尿素、氯化铵、碳酸氢铵氰氨化钙、过磷酸钙、重过磷酸钙、钙镁磷肥、肥料级磷酸氢钙、氯化钾、硫酸钾、磷酸铵(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基磷酸铵、硝酸磷肥、磷酸二氢钾、硝酸钾、硝酸铵钙钙镁磷钾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注:货主实际填报的货物品名中完整包含上述农用化肥品种名称,附加文字主要是对上述农用化肥品种性态、用途进行说明的,也按上述农用化肥品种执行(用途说明为非农业用途的除外)。如:“涂层尿素”应按“尿素”执行:“农业用碳酸氢铵”应按“碳酸氢铵”执行等。
相关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铁道部
通用型:15-15-15 45%
复合肥:16-16-16 48%
复合肥:17-17-17 51%
复合肥:18-18-18 54%
复合肥:15-10-15 40%
高氮型:25-0-0 25%
复合肥:30-0-0 30%
复合肥:30-5-0 35%
复合肥:30-0-5 35%
复合肥:28-5-7 40%
高磷型:18-22-5 45%
复合肥:16-26-6 48%
高钾型:18-9-18 45%
高钾型:18-10-20 48%
复合肥:15-5-21 41%
多彩控释:24-14-10 48%
多彩控释:22-8-12 42%
硫磷酸铵:20-20-24(S) 64%
硫磷酸铵:26-10-24(S) 60%
硫磷酸铵:16-20-24(S) 60%
硝基磷酸铵:26-13-0 39%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9 14:30
目录
概述
简介
国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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