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石”是史书中记载的暹罗、锡兰和爪哇向明朝进贡的贡物。虽然是国外进贡,可此物在中国并不罕见,充其量就是一种鹅卵石。但由于明朝采取“薄来厚往”的政策,对外国进贡来的东西一概照单全收并给以钱钞,因此许多国家都冲着图利而将方物运往明朝,碗石就是其中之一。
进贡碗石最多的是暹罗,该国曾在正统二年(1437)运来一批,当时明朝给了每斤250贯的高价,使暹罗获利颇丰。到正统九年(1444),暹罗便又运来8000斤,此次礼部认为碗石非贵重物品,每斤降价为钞50贯,仅值上次给价的1/5,后来又减半给之。即使如此,暹罗贡使还认为有利可图,故在正统十二年(1447)再运来1380斤,且要求循正统二年例给价,结果在礼部发生激烈争吵,最后闹到英宗那,才不得不每斤给钞50贯了事,并告诉今后不准再贡。